展柜造型原理要求設計者在實踐中將展柜的尺寸、展柜的結構、展柜的體面關系,以及展柜構成視覺效果,按照功能美與形式美的規律塑造展柜形態。展柜造型原理與藝術造型原理有所不同,某些藝術造型規律可以在展柜形態的塑造中得以體現,但是展柜造型體系還擁有其自身規律,因此我們不能簡樸地將藝術創作的造型規律套用到展柜設計中。
首先,展柜是用來使用的產品,切當地說,是知足人類在社會使用各種居室、貿易的輔助工具,因此展柜造型必定受到標準與比例關系的約束。人體標準與比例關系在展柜形式中的契合是限制展柜造型設計想象力的因素。在展柜設計中,要善于運用量度語言使展柜造型多樣化,通過設計實踐解決展柜造型藝術與科學矛盾。
其次,重復與變異是藝術創作中常常使用的造型手法。在某些藝術門類中,如繪畫、雕刻、建筑、裝飾藝術、音樂與跳舞等,反復一種形式往往會帶來一種節奏或韻律的審美感慨感染。然而,在展柜產品造型設計中應用重復或變異原則必需依照展柜結構體系本身的公道性,尤其應符合使用者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再者,諸如變化、夸張、剝離、穿插、運動、律動、空間、延展、突兀、形象等藝術造型手段老是綜合體現在展柜造型體系中,這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概念。展柜造型不管是從視覺傳遞的角度來觀照平面觀念或深度觀念,仍是作為一種生命詮釋的形式制約形態的發展,其表現必定將人的感官接受作為繩尺。作為展柜造型設計者,如何在設計實踐中體會并運用這種感官接受力度,是解決形態與功能題目的樞紐所在。